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与要求,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过程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开展公众参与。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安仁县大金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单位:安仁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安仁县大金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安仁县大金山工业园的西北侧,占地面积25亩,总投资3252.42万元。该项目主要处理安仁县工业集中区规划布局“一区四园”中的承接产业转移核心区、“三一重工”(安仁)产业园、大金山工业园(精细化工园)的全部工业废水,处理能力为5000m3/d。本项目采用具有生物脱氮除磷功能的改良型微曝氧化沟工艺,工业废水经二级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永乐江。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详细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环境资料和气象水文资料收集以及检测调查、检测结果等资料分析、工程分析、模型预测计算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写等。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概况;2、项目工程分析;3、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大气、地表水、噪声、固废和生态影响分析);5、环境风险评价;6、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7、公众参与分析;8、环境保护措施;9、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10、评价结论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关注本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目前该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该工程的了解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该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起止时间
采用通信及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仁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仁县永乐江镇标准化厂房内
联系人:张卫华
联系电话:15073559858
E-mail: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5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75518288
E-mail:1479932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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