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按照《郴州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指决定:自6月5日10时00分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IV级提升至 III 级。
请各县市区和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III级应急响应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迅速落实相关具体工作措施,重点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低洼地带、中小型水库(电站)、中小型河流、尾矿库、非煤矿山、切坡建房点等重点部位、重点工程保安,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不溃一库一坝,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郴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6月5日9时
来源:郴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李仪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