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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课丨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形可以视同为工伤?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

来源: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李嘉芳 2023-09-07 17: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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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答: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问:哪些情形可以视同为工伤?

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问: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来源: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李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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