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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课丨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识(二)

来源: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李嘉芳 2023-10-13 18: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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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保人员死亡后需要申报死亡信息吗?

答:需要。按照《湖南省死亡人员信息申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湘政办发〔2022〕20号)有关规定,参保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死亡人员的户主、亲属、抚养人等申报义务人应当在1个月内持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同时到死亡人员所在的村居委或所在乡镇相关部门进行申报(或直接到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和相关经办责任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按年缴纳,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3档,分别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7、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府有补贴吗?

答:有补贴。对按年缴纳保费的政府给予补贴,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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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其他缴费困难群体,我县按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给予代缴。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在哪里缴纳?

答:参保人缴纳当年或补缴2019年1月1日以后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的,由税务部门受理并征收;参保人补缴2019年1月1日以前年度保费的,由人社部门受理、税务部门征收。目前,税务部门开通了各代收银行网点、智能POS、“湘税社保”APP、微信缴费小程序等缴费渠道,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方便的缴费服务。

来源: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李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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