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六个一”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21〕53号)、《关于开展“郴州民营企业30强”评选活动方案》文件精神,引导全县广大民营企业、商(协)会积极投入到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进“四县”建设中来,奋力为安仁高质量发展作贡献。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广大企业进一步增进共识、提振信心,创业创新、做强做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民营企业10强”评选活动。
参评企业条件
企业在安仁注册1年以上,为推动安仁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关心社会公益事业。
(一)业绩。企业总产值、企业增加值、实现利税、上缴税金等经济指标贡献较大。具体指标: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
(二)创新。企业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上有业绩,在技术创新上成效明显。获得科技进步奖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民营科技企业等市级以上荣誉;或获得国家专利,拥有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其中任一项的优先推荐。
(三)竞争力。行业排位、品牌形象、产业升级处于市内、省内、国内行业领先地位,提升了安仁知名度和企业竞争力。
(四)诚信。责任、义务、和谐、守信与企业发展融为一体,在诚信建设中贡献突出。企业信用为AAA级以上信用等级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诚信建设工作荣誉优先推荐。
(五)成长性。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引领全县行业和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潜能和经济发展的带动力。
(六)社会责任。在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或光彩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评选流程
(一)组织发动(2022年4月)。制定“民营企业10强”评选活动方案,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评选。
(二)调查初审(2022年12月)。组织企业按要求认真填报,各乡镇、各行业管理有关单位对“民营企业10强”相关数据进行初审,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三)确定候选名单(2023年1月上旬)。县工商联提出建议入围名单,征求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开展综合评价后报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定候选名单。
(四)确定名单及榜单发布(2023年1月中旬)。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民营企业10强”名单,在县内各主要媒体进行公榜。
(五)宣传报道。开展入榜企业的宣传活动,县融媒体中心制作好安仁民营企业风采专题栏目,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树立民营企业凝心聚力建设现代化新安仁的标杆。营造浓厚干事创业氛围,激励引导全县民营企业在“四县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县工商联
编辑:李仪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