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我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彭永兵到现场督导。
行动中,县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酒醉驾违法行为规律特点,精确打击,在县城中心城区、神农殿桥下、军山大道、枫树市场等重点路段,采取定点设卡、流动巡逻等方式,严查涉酒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对过往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以高强度的管控形成严打、严防、强管、强控的高压态势,从而有效净化辖区内道路交通环境,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县交警大队城关中队中队长 曾勇: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整治办从各个部门抽调100余人,在城区、国省道重要路口设点,严查酒驾醉驾,三轮车非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确保交通秩序平稳有序。
联合执法行动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理念,在早晚高峰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逆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和查处,劝导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同时向过往车辆驾驶员讲解“头盔等于护头盾,安全带等于生命带”等安全常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头盔等。
市民:
要戴骑摩托车的帽子,不要戴施工的帽子,不安全。
县交通运输局严厉打击源头企业车辆出厂不过磅、关闭设备、篡改数据,超限超载整治组检查了13家源头企业、6家维修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家,其中1家源头企业存在环保围挡损坏导致存在安全隐患,已责令该生产线停产整顿。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共查处涉牌涉证违法4起;酒驾3起,醉驾1起;摩电车、货车违法载人6起,超员2起;货车非法改拼装1起;校车(非专用校车)违法8起;驾乘摩电车不戴头盔、闯红灯、加装晴雨伞76起,收缴伞具5把,收缴无3C认证头盔30顶;马路市场4起,且当场整改到位。超限超载4起;源头企业存在环保围挡损坏,存在安全隐患1家,限7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涉嫌经营实际场所与执照标地不符维修厂1家,涉嫌销售无3C认证头盔2家,收缴头盔41顶;涉嫌未按规定备案、无照从事机动车维修4家,责成7个工作日内整改备案。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罗勇 谭琳
编辑:段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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