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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难忘的“清平乐”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谭涛峰 编辑:redcloud 2016-01-13 14:40:0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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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忆中的“文革”前两三年,是个“清平乐”的时段。那时生活虽然还比较艰苦,但有一种“获得感”,乡亲们回想起来也说那个时期日子稳定、顺心、平安,值得留恋。

  那时,人们刚刚从“三年困难”的艰难岁月熬了过来,由于年成较好,粮食生产形势好转,尽管还谈不上解决了温饱,但有饭吃、有衣穿。特别是政治生态不错,党风和社会风气比较正,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有多吃多占之事,但党政干部很少有违法犯罪行为,至于行贿受贿,那时似乎还没有听到这个“词儿”。社会上很少发生偷摸拐骗、抢劫杀人之类的刑事案件,“黄赌毒”则闻所未闻。1963年春至1964年春,我在家乡牌楼公社搞农村信贷工作,发放或回收贷款、早出晚归。一个人背着一袋钞票登户串户来去,放心大胆、平平安安,从未碰到意外情况。县农业支行与下面营业所钞票的调运,都是用麻布袋装起放在公交车车头空位上,来来往往都不会出事。那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比较亲密,与人为善、助人为乐、互相帮助、和睦相处的人和事也比较多;人们正正规规,吃自己的饭、穿自己的衣。“凭良心赚钱、靠劳动吃穿”,成了人们的一种生活信念,很少有人打别人的“主意”;干部下乡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是家常便饭,

  犁田耙田、插田收割、车水砍柴等各种农活都干。“三同”成了干部与农民最便捷的联系途径。领导干部更是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乐在后。1966年,组织上安排我随县委书记何广德同志下乡,每次少则一个星期、多则半个月,都是走路不坐车。俩人今天到这个公社,明天到那个公社,不事先通知,边走边调研,访百姓、看现场,不要公社领导陪同,吃公社食堂,睡公社公铺,没有半点特殊,晚上才与回来的公社领导交接意见。人们说,老何艰苦朴素,没有官架子,根本看不出是县委书记。那时尽管也强调抓“阶级斗争”,但很少乱来,对“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只是定期开会“训话”,没有后来“文革”中那样的残酷斗争。

  社会风气好、干部作风好,与当时学“毛著”、学雷锋、学焦裕禄很有关系。毛主席的“老三篇”(《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可谓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毛主席的话儿记心上,成为那时的一种社会时尚。全民争做“五个人”(毛主席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提出的“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干部力争“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当时安仁出了位全省闻名的学“毛著”积极份子——王忠。他是位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双目失明的一等残废荣誉军人,思想境界高又善于表述,对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

  革命化影响不小。我随县委书记在县城旁的清溪大队办点,该大队的团支部书记陈安玲,因事迹突出,被评为广州军区民兵学“毛著”积极分子。第二天要出发了,可其典型材料还未搞出来,县人武部领导将任务交给我搞“突击”,并提出要有5000字以上。由于在这里办点时间比较长,我又是搞团的工作,我对其以王忠同志为榜样的情况比较了解。那天晚上,在住户灯下开夜工,边写边改,引用毛主席的指示加陈妹子的典型事例,写来可谓“得心应手”。与我一起搞点的团县委汤罗云同志则在一边慢慢抄写。那晚,我所住的下湾生产队的几位团员青年听说我要加班搞典型材料,便马上去干氹抓鱼,半夜煮好后,和米饭、糟酒一并送来给我俩宵夜。第二天黎明时材料搞完,由小汤骑单车赶送到县武装部。这是我参加工作后,第一次整理比较长的人物典型材料。陈妹子从广州开会回来后,还给我送了一份开会的纪念品。

  时间过去了半个世纪,品味那段 “清平乐”,觉得既有传统美德的成份,又似乎有当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因素。一些老年人反思说:“要不是‘文革’的十年折腾,那段日子能延续下来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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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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